一是强化统筹整合。建立“统筹协调、规范管理、指导监督、激励保障”为一体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模式,通过健全行政执法标准,采取“季度督查+半年点评”方式,将传统资料检查、案卷评查和质量考核、现场指导相结合,现场反馈和领导点评相结合,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2023年以来,对32家部门开展评议2次;印发相关制度7项,汇编印发500余册《瓮安县乡镇(街道)行政执法指导用书》。
二是强化纵向联动。制定出台《瓮安县行政执法监督办法》《瓮安县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等6项制度机制,通过定期培训和业务交流等,规范化打造乡镇司法所作为基层执法监督“哨所”,建立县乡监督队伍常态化联络机制,实现监督触角延伸到最基层,基本形成县乡两级行政执法监督体系。截至目前,完成全县13个乡镇(街道)规范化司法所打造,验收完成8个,其余5个待今年验收,全县乡镇(街道)配备执法监督员26名;收集执法类线索和意见建议30余条,督办执法类投诉案件40余件。
三是强化横向协作。搭建“人大部门+纪委监委+法检两院+司法局+N”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平台,组建行政执法(监督)专家库,实行管行业管执法纠纷排查化解,通过政府网络平台、瓮安电视台等媒体平台开展以案释法,督促各执法部门正面回应社会关切的执法堵点问题,提升群众法治获得感。截至目前,共选聘专业执法(监督)人才20名、行业顾问75名参与执法监督活动12次,提出监督建议400余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