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1期《法治贵州》杂志刊登了《瓮安县:以法治之基铸法治权威 共同创建法治社会新篇章》报道文章,全文如下:
近年来,瓮安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据党的二十大精神要求,以“八五”普法为契机,以创建“法治瓮安”为抓手,以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为目标,努力开创全民普法工作新局面。2021年以来,瓮安县先后荣获“七五”普法全国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集体、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第三批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等荣誉称号,率先成功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守法普法相关工作获国家、省、州级集体、个人表彰30余次。瓮安县普法依法治理2021年、2022年工作被省政府办公厅表扬为全省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地方,积极营造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为全县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高站位谋划
助推创建工作稳步推进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为深刻认识“三创”示范创建工作意义,确保高质量完成创建工作任务,及时组织普法各成员单位召开推进会,深研细究创建指标,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印发《瓮安县法治社会建设“三创”“六率”“六防止”工作方案》,切实推动创建工作。
二是强化统筹协调,凝聚工作合力。各单位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职责要求,把示范创建作为重要工作进行统筹调度,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各单位制定《单位普法责任清单》并在县政府网站公布,做到措施到位、责任到位。
三是落实经费保障,加大资金支持。县委、县政府不断加大普法经费投入,“八五”普法以来全县普法经费总计420余万元。每年安排100万元法律援助经费、100万元基层矛盾化解奖补资金,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为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二、高要求推进
助推创建工作提档升级
一是紧抓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学法。健全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和领导干部法律教育培训、带头讲法、重大决策法律咨询和领导干部任前考法、年终考法述法制度。组织领导干部开展法治讲座、旁听庭审、线上线下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不断强化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八五”普法以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讨班3期。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集中学法8次,各单位党委(党组)集中学法260余次,举办领导干部法治专题讲座4期,法治培训10场,将法治纳入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的重要内容,2021、2022年度分别述法82人、83人,实现全覆盖。
二是紧抓普法重点内容。瓮安县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宪法、民法典等作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要内容,纳入年度依法治县工作要点,印发了《中共瓮安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工作方案》《关于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七进”活动的通知》《瓮安县“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方案》《瓮安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等文件,组织宣讲350余次,发放法治宣传资料9万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00余人次,群众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认识不断加深,法律知识面也逐步扩宽。
三是紧抓青少年普法。坚持把青少年作为法治教育重点群体,各中小学校每年开设法治课不少于6学时,认真落实法治教育计划、教材、师资、课时“四落实”,充分利用第二课堂组织全县3万余名学生参加全国普法网举办的学宪法小卫士法治活动,组织开展法治实践30余场,推动法治思想进课堂、进教材、进大脑。在各中小学配备了143名法治副校长,并依托“开学第一课”、国旗下的讲话开展“送法进学校”150余场,发放家庭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禁毒法等宣传资料3万余份,受教育学生达8万余人。广泛开展“12·4”宪法主题班会50余次、“我与宪法”演讲比赛等7次。到县检察院开展“检爱同行、共护花开”系列检察开放日活动3次、举办法治板报30余次、制作法治宣传栏100余块,大力宣传与青少年学习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中小学生法治教育的引导性、互动性和趣味性,全面丰富青少年学生法治实践活动,使其从小养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习惯,不断提升青少年的法治意识。
三、高质量管理
助推创建工作走深走实
一是加强普法人才队伍建设。为充分发挥法治人才优势,瓮安县整合各单位普法人员,组建了“八五”普法讲师团、民法典百人宣讲团、普法志愿者、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专业人才队伍等,并以“法律七进”为契机,使其利用各自的优势和资源,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切实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
二是落实好法治带头人普法。瓮安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在基层法治中的积极作用。2021年以来,组织105个村(社区)线下培养1100余名、线上培养1200余名“法律明白人”,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125户。“法律明白人”积极参与普法宣传、开展政策法规引导、社情民意调查、矛盾纠纷调解等各类活动2000余件(次)。让这些“法治带头人”逐步成为群众身边的政策法律“宣传员”、法律服务“引导员”、矛盾纠纷“调解员”、法治建设“联络员”,为持续深化基层依法治理、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三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2021年以来,县委依法治县办组织乡镇和各行政执法部门培训4次,涉及行政执法人员942余人次,并不定期进行抽查,切实做到执法人员全覆盖。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综合执法局等执法部门组织本单位执法人员开展60余次法治培训,有效地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水平。同时,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会同县检察院等部门,按照“季度评查+半年点评”的执法监督模式,采用实地查看、查阅资料、案卷评查、组织测试等方式开展了执法监督评查,不断提高执法人员办案质量及执法水平。
四是加强行业依法治理。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人社局、县工商联等部门坚持定期组织企业管理人员开展法治培训,指导私营企业依法制定规章制度20余项。县委宣传部印发《瓮安县新媒体阵地管理办法》,对体制内媒体115家、体制外网络媒体51家进行管理,与县工信局、县公安局网安部门联合对全县范围内重点单位、重要信息系统开展网络安全监督检查。2021年以来共检查单位600余家,签订网络安全承诺书600余份,检查重要信息系统60个,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30份。
四、高水平发力
助推创建工作强基固本
一是开展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瓮安县以“一乡镇(街道)+一村(社区)”特色法治文化建设总体思路,分层分类打造不同等级、不同规模、不同形式的法治文化阵地“品牌”。在清莲湖建立了瓮安县法治文化园1个并被全国普法办授予第三批全国法治宣传教育的荣誉称号,各乡镇(街道)建立了法治文化广场,105个村(社区)建立了法治宣传栏,在部分村(社区)服务中心建立了22个普法驿站。此外,在广场、集市设立固定标识牌、公益广告牌、村寨大喇叭、标语宣传牌、宣传橱窗等普法设施,运用法治广场、电子显示屏、出租车、公交移动电视等载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全面建成“点、线、面”的法治文化阵地。
二是开展传统媒体普法。瓮安县融媒体中心利用“一端两台两网三微五号”13个媒体平台,开展了有针对性、实用性强的法治宣传教育,为平安瓮安、法治瓮安建设营造良好氛围。县人民法院、县司法局组织制作了《法官说法》5期、法治节目8期,分别在瓮安县广播电视台综合频道播出、视界瓮安新闻客户端发布,浏览量5000余次。每日滚动播出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等15条标语共9000条次。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新闻稿件76条次。在“千年古邑、红色瓮安”微信公众号发布法治新闻稿件15条次,不断增强公民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民主法治意识。
三是开展新媒体普法。以新媒体为载体,将微博、微信公众号、抖音、快手、今日头条等平台作为宣传阵地,让法治思想深入人心。2021年以来,各单位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法治信息及典型案例300余篇。官方抖音发布视频60条,播放量共计261万。官方今日头条发文78条,快手短视频发布视频48条。官方微博发文60条,阅读总数84万次。县法院抖音普法账号多次被中央、省、州表扬,县检察院一案例入选全国检察机关检律协作典型案例。
五、高标准落实
助推创建工作提质增效
一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修订完善瓮安县推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工作办法。2021年以来,全县涉及行政诉讼案件268件,人民法院已审结249件,未结案19件;法院开庭审理的案件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49件,出庭率99.33%(其中2021年出庭率98.44%,2022年、2023年出庭率均为100%)。法治指标逐年向好,法治环境日益优化。
二是加强行政复议管理。2021年,瓮安县办结行政复议案件22件,确认违法1件,占比4.54%。2022年,瓮安县办结行政复议案件49件,撤销行政行为1件,占比20.4%。2023年,瓮安县办结行政复议案件15件,撤销行政行为2件,责令履行法定职责1件,确认违法1件,占比26.67%。有效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
三是加强矛盾纠纷调处。出台《瓮安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实施办法》《瓮安县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以党建引领“1+3+N”基层治理体系为基础,制定了“瓮安县13358调解机制”,推进矛盾纠纷诉前调解工作,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2021年以来,组织人民调解员开展法治培训51次,受训人数达4000余人次,共调处矛盾纠纷9452件,调解成功9263件,成功率达98%以上。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融合发展,规范建成了14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
四是加强基层依法治理。为积极助力法治乡村建设,使群众的法治观念、法治意识进一步提高,养成良好的法治思维和习惯,瓮安县积极加强对各村(社区)民主法治示范创建工作,不断提升创建质效,使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2023年,推荐申报了8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目前正在审核中。截止2024年2月,全县共创建93个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其中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社区1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1个,州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71个,全县现有105个村(居),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率达68%。
新征程新起点上,瓮安县将以“八五”普法规划为蓝图,继续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把示范创建工作融入法治瓮安建设全过程,做到“三个扎实”。
第一,扎实用好《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学习清单的通知》制度。组织全县领导干部按照集体和自主、线上和线下、理论和实务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有关内容,不断强化领导干部法律素养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第二,扎实开展好普法创新工作。继续组织法官、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律师到县融媒体中心录制法治栏目,并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全面解读有关法律法规,使“以案释法”达到预防、教育、宣传的作用,让群众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时刻敬畏法律、守住法律底线,自觉养成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法律意识。
第三,扎实推进行业依法治理。继续组织各单位、部门完善业务和管理活动的各项规章制度,发挥行业自律和服务功能,建立运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平台和机制,加强行业依法管理,引导行业依法维权。广泛开展行业依法治理,推进业务标准程序完善、合法合规审查到位、化解风险及时和法律监督有效的法治化治理方式。全面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积极为创建“法治瓮安”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