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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贵州 | 修文县:“四在基层”助力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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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2期《法治贵州》杂志刊登了《修文县:“四在基层”助力乡村振兴》报道文章,全文如下:

法治乡村建设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和保障,是夯实全面依法治国基层基础的有力举措。为深化法治乡村建设,以良好法治环境支撑和服务乡村全面振兴,近年来修文县始终以提升基层组织依法治理能力为目标,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职责,提出法治宣传教育在基层、矛盾排查化解在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在基层、培育乡村能人在基层的“四在基层”活动,进一步深化法治乡村建设,助力乡村全面振兴,为法治修文建设贡献力量。

一、法治宣传教育在基层

围绕基层法治建设,紧贴乡村实际,创新乡村普法内容形式,推进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大力开展法治宣传。

一是围绕“关键少数”开展普法教育。紧抓村支两委干部这些“关键少数”,汇聚村(居)法律顾问、法官等法治宣传教育资源,大力开展基层组织干部法治教育培训,提升干部法律素养。2023年共开展各类培训100余场次。

二是推广运用“举证式”普法。针对农村维权收集证据意识淡薄问题,创新开展举证式普法,将群众遭受电信诈骗、发生交通事故、受到家暴侵害等生产生活中常见案件或纠纷的证据收集知识编制成“小册子”,针对案件情况“干条式”罗列出证据清单,指导群众如何及时固定留存证据、依法依规解决纠纷,让普法宣传由大水漫灌的“粗放型”转化为精准滴灌的“精细型”,切实增强法治宣传教育质效。目前共印制发放宣传折页3万余份。

三是以示范创建为载体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把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长廊等法治文化阵地建到群众家门口,成为触手可及的法治宣传教育名片,推进全民普法发挥最大作用,助力完善“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引导群众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习惯,自觉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融入日常生活。2023年来共创建各级民主法治示范村25个,建设宣传阵地40余个。

二、矛盾排查化解在基层

坚持和发扬“枫桥经验”,依托“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基层社会治理新机制,落实质量发展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是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通过联合网格员、调解员、“法律明白人”等基层一线人力排查矛盾纠纷,对涉婚姻家庭、情感、邻里、宅基地、民间借贷、土地等农村发矛盾纠纷的苗头性、倾向性、预警性信息线索,准确把握各类矛盾纠纷动态和重点人员动向。

二是用好“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充分发挥网格长、网格员、联户长“人熟地熟”优势,定期排查发现特殊重点人群所涉及的重大安全隐患,重大矛盾纠纷,及时提请综治中心联合统筹处置化解特殊重点人群的矛盾纠纷,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机制与特殊重点人群安全稳定工作有效融入,切实把矛盾纠纷和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做到矛盾不上交,最大限度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三是建立常态化矛盾纠纷排查机制。通过常态化深入村寨走访排查,掌握信访工作主动权,及时获取预见性信访动态信息和苗头,提前做好信访预案,化被动为主动,将群众诉求与实际问题相结合,以高效务实的工作态度和主动出击的担当作为,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2023年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调解纠纷1615件,调解成功1461件,调解成功率90%。

三、公共法律服务在基层

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投身服务“三农”第一线,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一是持续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持续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把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人民调解室等打造成村(居)法律顾问与“法律明白人”密切协作、有效衔接的平台,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便民化,实现全县村(居)法律顾问微信群服务全覆盖,切实做好服务农村的“后半篇文章”。

二是充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专业化作用。加强县域内农村地区的法治宣传教育,提升法律援助知晓率,提高农村广大人群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切实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2023年各村(居)法律顾问共参与矛盾纠纷调解113次,提供各类法律服务500余件次。

三是实现法律援助应援尽援目标。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贵州省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实现困难群众应援尽援、尽援优援。畅通法援服务绿色通道,实行“全城通办、容缺受理、经济困难状况承诺、快速受理办案”机制,完善案件质量监控机制,规范办案流程。2023年以来,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07件,为284名被告人在一审阶段提供法律帮助,为487名被告在审查起诉阶段提供认罪认罚帮助,参与6起拟不起诉案件和疑难案件现场听证,争取县人民检察院支持起诉10件。

四、培育乡村能人在基层

聚焦基层依法治理队伍培育,大力开展“法律明白人”、专职人民调解员培训,不断夯实基层法治建设基础。

一是进一步强化农村普法队伍建设。进一步拓宽“法律明白人”渠道,把有号召力、有凝聚力的致富带头人、先进妇女代表、敢于担当的年轻人、民间能人纳入培育“法律明白人”范围,组成了一支“看得懂法律、讲得出政策、用得透法规”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队伍,逐步成为群众身边的政策法律“宣传员”、法律服务“引导员”、矛盾纠纷“调解员”、法治建设“联络员”,有效满足了广大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用实际行动打通基层法治宣传服务“最后一公里”,让法治文化飞入寻常百姓家。

二是持续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发挥村(居)法律顾问在“法律明白人”培训中的“教员”作用,组织村(社区)法律顾问、各司法所向“法律明白人”有针对性地开展宪法、民法典以及与基层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培训,运用“贵州省‘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学习管理平台”开展线上学习培训,持续提升“法律明白人”队伍的整体素质,组织“法律明白人”积极参与乡村普法宣传、矛盾纠纷调解等基层治理工作,助推基层依法治理。2023年以来共开展培训200余场次。

三是强化专职人民调解员培育。完成全县126个村(居)专职人民调解员选聘,持续开展专职人民调解员培训,提升履职能力水平。2023年共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26次,培训对象500余人次。

基层法治建设需要绵绵用力,久久为功。修文县将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乡村建设的领导,践行为民服务理念,着眼乡村依法治理,以基层党组织建设为引领,提升法治宣传精细化水平,强化基层队伍素质,持续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在法治乡村建设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