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业务工作 » 法治督察

扎实开展法治督察工作 推进法治建设提质增效

 字号:[ ]  [我要打印][关闭] 视力保护色: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准确了解掌握被督察单位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全面提升石阡县法治建设水平,一体化推进“一规划两纲要”及省、市实施方案重点任务落地落实。2024年11月6日—13日,由县委依法治县办牵头,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符前江,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杨通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陈江龙,县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周银昌组成四个督察组,到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市场监管局、泉都街道、坪山乡、甘溪乡等26个单位开展为期6天全方位的法治督察工作。

此次督察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相结合,重点围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依法治市办对区县法治建设督察反馈整改情况、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和应诉,贯彻落实中央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及省、市实施方案情况,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行政执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政执法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开展情况,规范性文件发文备案情况,涉企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落实情况,贯彻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八五普法规划、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及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等工作情况等进行了全面督察,按照“边督察、边整改”的原则,对督查单位现场发现的问题现场指出,并提出相关整改意见。通过开展督查,有力推动了各项法治建设工作任务的有效落实,确保全县法治建设工作有序推进。

下一步,县委依法治县办将狠抓整改落实到位,根据本次各督察组的督察报告和问题清单进行汇总,形成此次督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和问题清单,将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反馈,被督察单位根据问题清单进行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整改情况及时报县委依法治县办。对于整改态度不端正、整改工作不积极、整改措施不细致的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将按规定给予通报,以此确保推动法治建设各项任务不折不扣落到实处,推动全县法治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