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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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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的工作要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国家层面重大制度安排,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有效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基于对人口老龄化发展形势的深刻判断,对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作出系列部署。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国家2016年开始试点,试点范围逐步扩大至49个城市,我省黔西南州作为国家第二批试点城市,已于2021年先行启动试点工作。2025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从战略和全局高度对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作出安排部署。此次,我省制定《实施意见》,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实施工作。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关于建制计划。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原则,分地区、分人群稳步推进,起步阶段实行市(州)统筹,用3年左右时间,建立符合我省实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先从覆盖单位职工、退休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等人群起步,逐步将未就业城乡居民纳入保障范围。

(二)关于筹资机制。明确全省缴费费率统一控制在0.3%左右,与国家基准一致。单位职工由个人和单位共同缴费,费率均为0.15%左右,个人和单位缴费基数分别为本人工资收入、职工工资总额;退休人员由个人缴费,原用人单位不缴费,费率0.15%左右,缴费基数为本人基本养老金;未就业城乡居民当年费率减半,用5年左右时间过渡到0.3%左右,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个人缴费基数为统筹地区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鼓励灵活就业人员按单位职工缴费政策参保,也可选择按未就业城乡居民缴费政策参保。18周岁以下未就业人员跟随父母或其他法定抚养人等参保,不单独筹资。政府对符合条件困难群众个人缴费部分给予适当分类资助,资助标准参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助办法执行。

(三)关于待遇保障。明确了保障对象、待遇标准、保障范围、激励约束、政策衔接五个方面。一是明确保障对象范围,按规定参保缴费且失能状态长期持续,经申请通过评估的失能人员,可按规定享受待遇。二是统一待遇支付标准,待遇享受不设起付标准,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控制在统筹地区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以内;单位职工和退休人员基金支付比例约70%,未就业城乡居民基金支付比例约50%,按失能等级、服务提供方式实行差异化保障,对居家和社区护理予以支付倾斜。三是规范基金保障范围,主要支付符合规定的基本服务所发生的费用,原则上不直接发放现金,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服务项目目录,按国家部署适时将智能服务、辅助器具纳入支付范围。四是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探索建立缴费时长和待遇水平相挂钩的连续参保激励机制,对连续缴费一定年限的参保人员,适当提高基金支付比例;对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待遇等待期或阶段性调低待遇水平。五是做好政策衔接,明确基金不予支付情形,落实与各类养老、残疾护理补贴政策衔接,明确工伤保险护理待遇与长护险不重复享受。

(四)关于管理运行机制。从失能评估、支付管理、基金监管、经办服务、信息化建设五个方面健全运行体系。一是执行全国统一的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标准,实现全省评估结果互认,培育社会化评估机构,建立评估费用基金与个人合理分担机制,落实首次评估、定期复评基金保障,建立健全动态评估和人员培训制度。二是探索支付与定点管理,对护理服务和评估机构实行定点准入、考核退出管理,建立服务质量评价、费用管控及协商谈判机制,针对不同服务模式完善支付方式。三是强化基金监管,实行市(州)级统收统支、单独建账、专款专用,适时推进省级统筹,建立基金运行分析和风险监测预警机制,从严惩戒欺诈骗保行为。四是优化经办管理服务,规范经办规程,探索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经办,完善关系转移接续和异地待遇享受。五是规范信息化技术应用,依托医保信息平台,实现多部门数据共享,全流程支撑参保、评估、结算、监管等业务场景。

(五)关于引导服务供给。明确了“积极培育护理服务产业,支持社会资本创办各类护理服务机构和培训机构”“探索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长期护理服务”“将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养老服务机构纳入定点范围”“鼓励符合条件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利用闲置资源提供长期护理服务”“建立健全长期照护师培养培训机制”等内容。

三、保障措施

《实施意见》提出各级政府要落实长期护理保险的属地主体责任,并明确由省医保局、省财政厅牵头指导各统筹地区在国家和省的制度框架下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报经省政府审核后稳妥有序推进。同时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合力,协同推进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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